隨縁居
強龍不壓地頭蛇是名言亦是真理。企業若要將已發展出來的戰力延伸到另一戰場﹐尤其是遠征他地﹐需要設立進前基地或善用地頭蛇﹐以享盡地利之便。有了地利之便﹐便可以複製原有市場之成功範例到新的領域。若先比竞争者到,则更而造成局部性的天時之利。
如80年代的台商﹐在台灣依經濟走飛﹐與美國技術接軌等適時條件的配合﹐佔住了電腦工業發展的天機﹐在站穩了腳步之後﹐隨即在80年代尾﹐勇往經營歐洲市場﹐或廣值合作夥伴﹐或設立前進基地﹐複製了在台灣的成功範例﹐而佔盡了歐洲地利之便。
其後在90年代﹐亦迂迴前進大陸﹐設立了生產基地﹐利用當地低廉的土地與人工成本﹐而成功的結合技術﹐資金與製造與一身的IT製造業﹐不但迫使歐、美、日﹐相繼放棄IT產業研發、製造﹐更是阻絕了大陸日后可能以成本優勢在IT業突擊的可能性。
相對與IT產業﹐台灣對於消費電子不但未佔到先機﹐連市場的地利---歐、美、日本市場與製造地的地利---大陸均晚於競爭者許多步﹐所以競爭力相對與IT產業就吃力了許多。
同樣再以WalMart為例﹐雖然成功的利用了衛星結合傳統系統而在市場廣大的美國佔盡了天時先機﹔然而卻無法複製或移植相似結果與歐洲和亞洲。固然原因是在“ 人和” 上面﹐結果是在美國本土的優勢無法延伸出來﹐歐亞“ 地利” 沒法享用到。
再者企業為營建地利﹐複製天時成功的成果於其他區域,而雄霸一方。然而此種組織之擴張亦為一刀的兩刃﹐在“勢” 移境遷之時﹐加上管理不善,資產易轉變為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