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縁居

 

我曾有多年,非常不諒解我的新竹中學音樂老師。在就讀高一時,音樂老師堂堂在課堂上隨意破口大駡學生的聲樂表現,甚而與同學對罵叫囂,然後肆意顯示其生殺大權。而我對該老師的“反應”是採取不屑的上課表情與不理不睬的應考態度,我自視其他成績均可以,就算音樂死當(最後得-30分),仍然是可以升級,所以他就可以看清他自己。

 

誰知高一下學期,上至辛校長,下至所有老師對國中第一屆升上的學生非常不滿意,尤其是數學,一年級900多個學生,當了600多人,即使數學老師知道我沒有補習,作業均交,上下學期平均成績就是59分,就是讓我名列三百多人活當補考,最後竟給不足三十名學生補考通過。當年近三百位學生被留級,大都是「英、數」,可能就是我一位學生是「音、數」而留級。

 

即使重讀的一年級成為班上第一名,然而除了上學幾乎足不出戶。一想到此事,腦子就只有四個字:「莫名其妙」。我無法原諒音樂老師的作為,就這樣誤了我一年的青春,亦不能洗刷被「音樂、數學」當掉的恥辱,甚而幾十年來一遇到要開口唱歌就落荒而逃,腦筋就浮起這件令我不快的事。

 

想起國二或國三時,在學校不知因何事,英勇地去指責一位同學。結果隔天他的表哥滿臉兇悍來教室把我叫出去,當時雖一再解釋,仍被賞了個耳光。這事亦讓我渾渾噩噩了幾天,幸好當時沒再節外生枝,算是慘綠少年時期最大的考驗。

 

事實上,「一啄一飲,莫非前定」,自高一留級後,雖然一再要求自己,繳了學費,就一定要學好教訓。我的個性仍有幾次, 英勇地將自己撞上牆壁去。很多事是自己個性造成,常自認為“對”了就去做,而沒有考量自己的斤兩,雖然每個事件的發生是種或然率,但會發生這種結果卻是必然率。這是我至今尚不解去做是對還是不做是對?或許甘願做、歡熹受, 多思量些事緩則圓。

 

唯有改變自己得莽躁的個性,才能避開下一次危機,亦希望自己確實放下每一件陰影,不要成為自己的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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