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縁居

 

1985年後由工程師轉到市場部門, 就因需出國拜訪客戶, 申請了護照。 八○年代時, 台灣的護照不管用, 為了出國就開始有了辦簽証的麻煩。 但當時一般人還很少有機會出國, 所以辦簽証算是個快樂的麻煩。

 

有些國家可以委托旅行社辦理, 大部份都必須親自辦理。 許多國家是將核發的簽証貼在護照上, 有些是另頁訂在護照上。  所以我的護照, 一直都是因為有許多簽証而鼓鼓的, 而每次進出都會在護照上蓋上進關與出關章, 常常不及護照有效期屆滿, 就得在台灣或是德國波恩代表處加頁, 甚至就提早換照。這幾年, 雖然護照有效期是十年, 但少了簽証的麻煩, 用了近十年的護照仍是薄薄一本, 裡面的出入海關章, 也幾乎全是在進出台灣蓋的。

 

今天以輕鬆的心情回憶以往辦簽証時, 遇到的各種困難。

 

1988年後開始長駐德國, 幾乎每一二個禮拜就要到歐洲各國出差, 所以經常要辦商務簽証。 當初歐洲尚沒有申根條約, 所以每次出差前, 就要檢查簽証的有效期, 再一個國家一個國家的領事館跑。 但每次簽的簽証有效時間都很短, 所以辦簽証不但是花時間且花錢。最令人憎恨的, 是簽証時面談的內容, 問題古怪且無禮, 初期常令我非常不愉快, 後來也就見怪不怪, 習以為常了。

 

在1988年時, 到杜塞爾多夫的法國領事領辦簽証時, 須附上到法國出差的財力証明. 我因身上錢帶不多, 急智之下, 就附上一年前在台灣辦的信用卡試運氣, 結果我拿到竟是6個月有效簽証,  而台灣同事出示現金, 卻僅拿到3個月有效簽証。

 

當年去辦義大利簽証, 以我是拿台灣護照要我回台灣去辦簽証。 雖然說明已在德國工作, 且領有德國之居留簽証, 仍是被拒絶, 還是要求回台灣去簽。 此情形到1992年時, 我再次去申請時, 才得以在杜城領事館簽得。

 

另外, 比利時領事館遇到不同問題, 當我將表格填完, 結果是護照要扣在那邊三個星期後, 再去拿簽証。 問其理由, 回答是須將所有文件寄回比利時, 由警察局審核再寄回德國。  我立刻回答, 我不想去一個警察國家, 請將護照還回來。 然後我就去荷蘭領事館辦下簽証。

 

因為荷比廬之間的邊界沒有設置公路關口來檢查簽証, 若開車由荷蘭入境, 再開到比利時去拜訪客戶, 只要不在比利時過夜住旅館, 就不需要比利時簽証。 若當天再經由荷蘭回德國, 則可省掉荷比廬的簽証, 因為一般荷蘭邊界關口警察, 並不攔阻德國車子檢查簽証。曾有台商被攔下查到沒有荷蘭簽証, 也僅要求原車返回。每次到荷比廬出差或旅遊, 大都依此辦法, 就省去辦簽証的麻煩, 省了時間也省了錢。

 

到東歐各國領事館辦簽証, 反而最簡單, 辦事員問都不問, 申請人填完表格, 再等半天繳錢就好了。

最會賺錢就屬英國領事館, 自1985年後每次都只給短期簽証, 1988年後開始長駐德國, 有了德國之居留簽証, 仍只給一年期, 2000年後設立UMAX英國後, 雖經再三請求仍只給二年期. 到了2008年申請簽証時, 一口氣給了十年期的簽証, 雖然須繳最高金額, 當時仍是高興了好一陣子, 直到一日台商朋友告知英國即將開放台灣免簽証的優惠, 才領教了英國人的現實.

 

 

而似乎美國簽証是最難申請, 且一定有或長或短的面談。常常在現場都會聽到, 有的申請人帶著幾乎哭的哀求聲音與面談官員對話。  每次我去, 還會看到不少人被拒絶。

 

記得第一次辦美國簽証時, 尚在台灣工作, 我帶了畢業証書, 工作証明, 美國公司邀請函, 還帶了存款証明與媽媽買給我房子的所有權狀, 原以為面談僅僅是個儀式過程而已。 在我前一位申請美國簽証的人,二個月前去了美國一次, 美國在台協會官員認為他沒有好理由, 需要年底再去美國, 竟然不同意他的簽証申請, 排在後面的我, 聽到此對話時, 才開始緊張是否可以拿到簽証。

 

在面談中, 我一一依要求提交証明時, 亦要求提交去年的繳稅証明, 結果我忘了帶。我機警地提出朋友告知不動產証明亦是有效文件, 這使得面談才得以繼續。而最後美國在台協會官員看到我是清華大學畢業, 且是學電機工程的, 對立刻我說:「這個很好, 你申請的簽証沒有問題」。所以面談結束拿得到簽証, 竟是一個沒想到的原因。

 

911事件後, 再辦美國簽証就比以前複雜多了, 除了表格資料要交代在那個國家服兵役, 服役時間, 並答覆有無特殊軍事訓練或與殺人專長等等, 並且要先有預約號碼, 才得以依安排時間前往法蘭克福領事館簽証。為此, 辦了一次, 我就提不起勁去辦第六張五年期美國簽証, 等看看美國何時會給予台灣免簽優惠?

 

以往僅有新加坡給予台灣免簽優惠, 今日已經有超過113個國家, 給予台灣免簽証的優惠, 所以以往簽証的不便, 已成為過往的歷史, 很高興孩子們可能沒有機會, 去經驗辦簽証的麻煩了。

 

郭琛, 2011-06-20